12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促進化工園區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從總體要求、規劃布局、項目管理、安全管理、綠色發展、兩化深度融合、配套服務、組織管理等八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條件。
基本原則包括: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堅持產業升級,提質增效;堅持以人為本,綠色發展;堅持兩化融合,完善配套。
意見要求,新設立園區應當符合國家、區域和省市產業布局規劃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隔離帶,原則上遠離人口密集區,與周邊居民區保持足夠的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化工園區總體規劃應按照資源、市場、輔助工程一體化,基礎和物流設施服務共享等要求來實現產業上下游一體化布局。鼓勵原料互供、資源共享、土地集約和“三廢”集中治理,科學制定園區發展總體規劃。
項目管理方面:建立入園項目評估制度,由園區管委會組織化工、安全、節能、環保、管理、循環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對入園項目的土地利用率、工藝先進性、安全風險、污染控制、能源消耗、資源利用、經濟效益等進行綜合評估;建立產業升級與退出機制積極承接退城入園及產業轉移項目;意見要求控制投資強度。到2020年,省級以上園區的土地投資強度不低于20億元/平方公里。
安全管理方面,意見要求化工園區要嚴控安全風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實施封閉管理,防范危化品運輸風險,保障消防安全,建立安全培訓制度,保障員工職業健康。
意見提出要強化綠色發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環境監測,強化“三廢”防治,加強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和風險預警,實施節能技術改造。(中化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