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各光伏企業的龍爭虎斗之下,7G W的歐盟配額分配再生變數。記者12日從業內獲悉,原定的“6:3:1”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見時遭到部分企業強烈反對,經協商后將比例調整為“6 .5:2 .5:1”,即65%的配額按照企業出口比例分配,其余25%和10%分配給抗辯企業和小企業。
業內人士認為,方案生變對于既是對歐出口大戶,又是抗辯企業的英利、天合以及阿特斯等龍頭企業而言影響甚微,它們仍將是最大受益者。
根據歐盟委員會公告,從2013年8月6日起,94家中國光伏企業按照價格承諾協議可享受對歐盟出口硅片、電池、組件免征反傾銷稅。條件是,中國輸歐光伏組件價格不得低于每瓦0.56歐元,每年總量不得超過7G W。
業內人士認為,方案生變對于既是對歐出口大戶,又是抗辯企業的英利、天合以及阿特斯等龍頭企業而言影響甚微,它們仍將是最大受益者。
根據歐盟委員會公告,從2013年8月6日起,94家中國光伏企業按照價格承諾協議可享受對歐盟出口硅片、電池、組件免征反傾銷稅。條件是,中國輸歐光伏組件價格不得低于每瓦0.56歐元,每年總量不得超過7G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