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執法能力提升年”重點任務落實。認真總結各地區執法行為規范年工作開展情況,加強經驗做法推廣和制度體系創新,力爭通過推行示范執法、異地交叉執法、執法技能比武競賽、執法標兵評選、執法案卷評查等一系列活動,切實解決一些地區仍存在的改革進度落后,執法人員不會執法、不規范執法問題,夯實執法基礎,提升執法能力。
狠抓“互聯網+執法”應用和執法案例報送。全面推行“三位一體”執法模式,將“互聯網+執法”系統作為執法工作考核唯一數據來源,推動系統的應用廣度和頻度,從根本上解決基層執法人員專業水平低、執法方式落后、辦案過程不規范等問題。強化執法案例報送審核,提高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建立情況通報機制,按月調度督導系統應用和案例報送情況,切實推動全區域、全人員、全過程“上線入網”。
強化執法檢查和服務企業同步推進。在2022年直接監管行業領域開展安全評估基礎上,繼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評估+執法+服務工作”,通過集中評估一批重點高危企業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同時在企業開展安全管理和專業技術咨詢服務,選取重點企業召開現場培訓會,以高質量執法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在執法過程中樹立“教育是目的,處罰是手段”的理念,堅持規范執法與指導服務并重,加強在執法過程中的指導服務,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雙促進。
緊盯重點環節提升執法效能。不斷提高執法檢查的精準度,提高單次檢查效能,嚴格依照監督檢查計劃推進執法任務,緊盯各行業執法檢查重點事項和重點區域,避免出現盲目檢查、隨意執法、“頻繁檢查,但查不出隱患”等問題。加強典型執法案例匯編宣傳,解決企業“屢查屢犯、屢禁不住”問題,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狠抓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執法能力水平。開展執法人員現場觀摩培訓,做好縣級安全生產執法標兵培養和執法裝備建設,建強執法隊伍,完善執法裝備,優化執法人員日常培訓機制,加強對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和業務能力的培訓,常態化開展以實戰為主的執法練兵、實操比武、案卷評查等活動,不斷提高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儲備和執法實操水平,推動執法能力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