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提出,對接江蘇多重發展戰略,礦產加工產業產能需求,實現“雙碳”目標的要求,要優化開發布局,重點保障水泥、巖鹽、芒硝、金紅石、石榴子石、石英等礦業加工發展需求,推進礦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明確劃定重點調查評價區、重點勘查區、重點開采區、建筑石料集中開采區、省級重要礦產保護礦區等規劃分區,以及勘查規劃區塊、開采規劃區塊等,有序開展調查勘查,合理配置資源。
在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方面,《規劃》提出,以頁巖氣、鈦礦、金、晶質石墨等國家戰略性礦產為重點,兼顧油頁巖、地熱(干熱巖)、石英巖、金剛石等礦產,劃定7個重點調查評價區,同時鼓勵在連云港、鹽城、南通等沿海有資源條件地區開展涉海礦產調查評價。
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方面,《規劃》共劃定13個重點開采區、8個建筑石料集中開采區和19個省級重要礦產保護礦區。提出2025年全省開采總量預期在2.1億噸以內、礦山數預期在320個以內的開發強度調控目標。確定10個主要調控礦種,其中煤炭、水泥用灰巖等2個礦種年開采總量定為約束性指標,鐵礦、熔劑用灰巖、建筑石料、凹凸棒石粘土、巖鹽、芒硝、地熱、礦泉水等8個礦種年開采總量定為預期性指標。鼓勵引導礦山規模化開采,優化大中型礦山比例。2025年,全省固體礦產大中型礦山比例預期在75%以上。
2017年,江蘇率先出臺了《關于創新礦地融合工作的意見》,首次界定了“礦地融合”的具體內涵。本次《規劃》將“基于礦地融合的礦業開發”列為開發利用重大工程之一,明確了南京礦山開采與土地利用統籌試點、鎮江地下礦山坑道蓄能電站建設工程等利用工程;鼓勵淮安、常州、鎮江、徐州等地開展巖鹽芒硝采礦溶腔資源利用研究,因地制宜開展儲氣、儲油、儲能等能源基礎設施工程建設。
此外,《規劃》還將綠色礦山建設作為推進江蘇礦業綠色發展的重要抓手,明確綠色礦山建設對象覆蓋全省所有在采礦種。近年來,江蘇砂石資源供不應求,價格上漲較快,供需矛盾凸顯。規劃切入砂石資源供需熱點問題,通過開展建筑石料集中區可行性專題研究。預計2025年江蘇全省建筑石料開采總量將達7300多萬噸左右,可顯著提升江蘇砂石資源的保障能力,有效緩解市場供需失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