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根據《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陜辦發〔2021〕2號)和《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組建了10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2021年分兩批對全省12個市(區)開展了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第一批5個督察組于5月上旬進駐,分別對西安(含西咸)、寶雞、渭南(含韓城)、漢中、商洛6個市開展了為期30天的督察,于8月4日前向被督察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各相關市根據督察報告制定了督察整改方案,正在積極推進問題整改。
第二批5個督察組于7月中旬進駐,分別對咸陽、銅川(含楊凌)、延安、榆林、安康6個市(區)開展了為期25天的督察,于9月8日前向被督察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各相關市根據督察報告正在制定督察整改方案,開展立行立改。
第二輪督察期間,各督察組堅持問題導向,始終把“我為群眾辦實事”貫穿督察全過程,突出督察重點,結合《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指示批示落實情況、地方黨委政府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推進、“一山一水一平原”重點生態環境保護、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治情況等方面內容,采取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核查、下沉督察等方式開展督察,扎實推進督察工作。
組織被督察市(區)召開了工作動員會和匯報會,先后與50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225個,調閱資料2.8萬余份,受理群眾信訪問題2639件,已辦結并向社會公開2345件,約談848人,問責299人。
各督察組對督察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問題進行了梳理,共形成了3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已按有關規定移交被督察地黨委、政府處理。
第一批5個督察組于5月上旬進駐,分別對西安(含西咸)、寶雞、渭南(含韓城)、漢中、商洛6個市開展了為期30天的督察,于8月4日前向被督察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各相關市根據督察報告制定了督察整改方案,正在積極推進問題整改。
第二批5個督察組于7月中旬進駐,分別對咸陽、銅川(含楊凌)、延安、榆林、安康6個市(區)開展了為期25天的督察,于9月8日前向被督察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各相關市根據督察報告正在制定督察整改方案,開展立行立改。
第二輪督察期間,各督察組堅持問題導向,始終把“我為群眾辦實事”貫穿督察全過程,突出督察重點,結合《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指示批示落實情況、地方黨委政府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推進、“一山一水一平原”重點生態環境保護、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治情況等方面內容,采取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核查、下沉督察等方式開展督察,扎實推進督察工作。
組織被督察市(區)召開了工作動員會和匯報會,先后與50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225個,調閱資料2.8萬余份,受理群眾信訪問題2639件,已辦結并向社會公開2345件,約談848人,問責299人。
各督察組對督察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問題進行了梳理,共形成了3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已按有關規定移交被督察地黨委、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