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是根本措施
“安全生產培訓是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素質,確保標準作業、規范作業、安全作業的根本措施。”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教育培訓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從近幾年全省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分析,80%以上都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但是許多企業安全培訓不足,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員工文化素質低、工作穩定性差、缺乏專業化培訓,許多員工不知道所從事的作業存在的風險,不懂得正確的操作方法,甚至不知道什么樣的行為是違章作業,更不知道發生事故后的后果嚴重性,這是非常危險的。
“安全培訓工作不是一次性的工作,是需要企業負責人高度重視、相關人員常抓不懈的一項工作。”德州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趙吉章指出,正是因為安全培訓的重要性,《安全生產法》把安全教育培訓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職責之一寫入法律條文,并將之作為“五落實、五到位”中獨立的一項內容。
針對近幾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特點和主要原因,為切實加強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和素質,今年3月,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印發《關于切實加強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的通知》,強調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必須倒查安全培訓責任。
3年內要100%持證上崗
據介紹,山東省對全面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安全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改進和完善安全培訓考核體系、建立全省安全生產培訓考核信息系統4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實施方案》提出,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要依法依規持證上崗,由企業按照年度培訓計劃組織統一培訓、統一考核、統一發證,2020年6月底前完成,確保全員持證上崗。通過3年的努力,爭取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新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自任職起6個月內全部持證;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未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該省部署的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也明確,年底前經補考仍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
全面落實培訓主體責任
以嚴格監管執法倒逼企業全面落實培訓主體責任,是山東省本次政策調整的一大突破。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總工程師張秀文表示,原來強調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主要是安全管理,對培訓重視不夠,本次首次明確,企業是安全培訓的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培訓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確保安全培訓工作落實、落地、落到位。
《實施方案》要求,企業修訂完善安全培訓規章制度,認真制訂安全培訓計劃,嚴格落實培訓內容和學時。安全培訓工作制度,應明確安全培訓的組織機構、培訓目標、組織實施、日常管理、質量考評、培訓保障等,明確培訓各個環節、各個層級、各類人員安全培訓工作要求。安全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
突出新員工和實操培訓
《實施方案》明確,企業新招錄員工、調整崗位員工、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從業人員,或者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經過企業、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并考核合格。
《實施方案》還規定,原則上規模以上高危行業企業和從業人員超過1000人的非高危行業企業設置實操培訓車間,保障從業人員實操培訓條件。新入職員工應經過實操培訓車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再進入生產崗位,一線從業人員每年應進入實操培訓車間復訓,提升員工操作技能。不具備建立實操培訓車間條件的企業,可主動聯系就近就便的實操培訓車間送訓,雙方協商簽署送訓合同,確保一線從業人員每年進入實操培訓車間培訓不少于1次。
德州德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辛志國表示,安全意識靠教育,安全行為靠養成,此次山東省出臺的意見和實施方案,為企業今后安全培訓工作提供了指南,下一步公司將進一步落實計劃、師資、教材和考核,強化全員培訓,切實夯實安全管理基礎,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