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2年)》,明確2022年底前,研究制(修)訂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監測方法、管理規范、工程規范及實施評估等六類生態環境標準項目100項,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及重點企事業單位參與。
根據方案,江蘇省將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江蘇省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由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等部門組成,共同負責生態環境標準的立項、推進、審核、發布等工作。
為提高標準制訂科研水平,方案提出對生態環境標準制訂項目立題研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及重點企事業單位參與生態環境標準制訂的研究。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4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