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老國標,新國標增加了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指標。其中,環境空氣功能區中的一類區,PM2.5年均濃度不超過15微克/立方米,24小時平均濃度不超過35微克/立方米。
而與公眾健康息息相關的居民區中PM2.5濃度,新國標規定居民區PM2.5年平均濃度不得超過35微克/立方米,24小時平均濃度不超過75微克/立方米。廣東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PM2.5的標準與世衛組織過渡期階段目標值相同。
相關空氣質量專家認為,新國標在PM2.5標準方面,仍然標準偏低。按照目前國際上嚴格的空氣質量準則值,健康的空氣中,PM2.5顆粒物年均濃度應該低于10微克/立方米,超過這個值,人群中總死亡率、心肺疾病的死亡率和肺癌的死亡率會顯著增加。
珠三角“提前”推行新國標
與新標準同步實施的還有《環境空氣質量指數技術規定》,這也表示目前廣東施行的空氣污染評價指數將變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從廣東環保部門了解到,AQI將 可以更好地表征目前城市中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尤其是反映珠三角目前突出的復合型大氣污染問題。同時,新標準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公眾主觀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