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甘肅省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發。方案提出各市州年內全面完成環保目標任務:全省空氣質量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值較2014年下降10.3%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細顆粒物、一氧化碳、臭氧5項指標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限值要求。年底蘭州市完成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成區取締建成區所有露天燒烤攤點。
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取締建成區所有露天燒烤攤。
根據方案,到2015年底全省各市州火電、水泥、鋼鐵等重點行業剩余企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火電、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全面達到新排放標準要求,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2015年10月1日前每小時10蒸噸以上在用蒸汽鍋爐和7兆瓦以上在用熱水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保證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在用蒸汽鍋爐和7兆瓦及以下在用熱水鍋爐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同時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同時取締建成區所有露天燒烤攤點.
全省淘汰10949輛黃標車
在揚塵管控方面,各市州爭取要大幅提高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強化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城區及周邊裸露土地應采取覆蓋或綠化措施,防止產出二次揚塵污染。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定期組織秸稈禁燒執法檢查,嚴肅查處禁燒區的違法焚燒秸稈行為。設立一級煤炭市場和二級銷售網點,取締無證經營的煤炭經營攤點,從源頭上杜絕劣質煤炭流入市場。全省在劃定城市建成區黃標車及尾氣不達標車輛限行區域和路段,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完2005年底前注冊的運營黃標車,完成國家下達的10949輛黃標車年度淘汰任務。并全面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汽、柴油,質檢、商務、環保等部門應聯合開展車用油品質量抽查檢查,其中蘭州市實現供應國五標準的車用汽、柴油。我省建議各市州推進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完成機動車環保檢驗和合格標志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實現地市一級聯網,開展機動車環檢機構監督檢查。
新增天然氣應優先保障居民生活
據悉,我省將加大天然氣供給,新增天然氣應優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實現清潔能源消費比例占總能源消費比例達到28%以上。禁止使用劣質煤,提高終端用煤質量,推進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提高煤炭洗選比例,新建煤礦應同步建設煤炭洗選加工設施,現有煤礦加快建設與改造,全省實現原煤入選率同比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規范各地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城、新區的設立和布局,有序推進城市主城區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等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改造和出城入園。
各市州各級在地方主要媒體及政府門戶網站逐月發布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及排名,公開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強化環境執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每季度環境空氣質量同比不降反升和降幅較小、距年度目標差距較大的市州,由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約談市州政府分管領導。對問題突出,工作推進不力,PM10濃度持續不降反升的市州,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約談市州政府主要負責人,并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