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運行[2015] 253號)的有關要求,受我委委托,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以下簡稱石化聯合會)組織開展申請用油企業核查評估工作。近日,石化聯合會組成專家組,對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驗,并于2015年5月22日-25日進行了現場查驗和核實。核查評估結果已在石化聯合會官網及《中國化工報》公示,現予轉載。
附:《關于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進口原油使用核查評估情況的公示》
關于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進口原油使用核查評估情況的公示
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我會組成專家組,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運行[2015]253號)及《核查評估申請用油企業工作細則》的規定和要求,對山東東明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驗,并于2015年5月22日-25日進行了現場查驗和核實。經核查,該公司申請使用進口原油的煉油裝置規模,安全、環保、消防、儲運等設施,及產品質量和能耗指標符合有關規定。該公司擬保留250萬噸/年、500萬噸/年煉油裝置各1套。按規定淘汰自有落后煉油裝置350萬噸/年(200萬噸、100萬噸、50萬噸各1套);淘汰兼并重組的落后煉油裝置250萬噸/年;承諾在山東菏澤建設5000萬Nm3 LNG儲存設施;承諾2015年底前完成國V標準汽柴油質量升級。依據發改運行[2015]253號文件有關用油數量核算辦法,初步確認該公司可使用進口原油750萬噸/年。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2015年6月9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反饋至我會。個人意見須實名、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
【能源改革進程】
【民企首獲進口權】
民企廣匯能源原油進口資質獲批打破三桶油壟斷
8月27日,廣匯能源接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務廳通知,已收到國家商務部下發的商貿函【2014】635號文件《商務部關于賦予新疆廣匯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的批復》,賦予新疆廣匯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安排新疆廣匯石油有限公司2014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20萬噸;新疆廣匯石油有限公司可根據市場情況將原油銷售給符合產業政策的煉油企業。
【地煉企業獲使用權】
國家發改委:允許獨立煉油商使用進口原油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煉廠在淘汰一定規模落后產能或建設一定規模儲氣設施的前提下使用進口原油。
原油進口權放開有望地煉洗牌大局已定
油氣體制改革成為2015年重點,日前發改委已經發布了進口原油使用權放開的通知,而業內消息人士對經濟觀察報透露,地煉企業日夜盼望的原油進口權放開也在調研論證中,今年有望再取得實質性突破。
石化聯合會秘書長:3000萬噸進口原油使用權或放開
進口原油使用權今年會先放開十余家,估計能放開3000多萬噸。屆時,企業進口的原油不再進入中石油、中石化的排產指標。